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 ,明日起 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,国内

记者从国航 、航线东航 、燃油革命伤残军人 、附加费下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明日起 国内航线客票,不再退还已收取的国内燃油附加费用 。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。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下调。燃油

附加费下调整后的明日起 收费标准为 :

  • 800公里(含)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50元;
  •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100元;
  • 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;
  • 儿童 、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国内国内客票,